第41期:
甘士价的家风故事
甘士价画像
甘士价(1545—1608年),字维藩,号紫亭,江西信丰县嘉定镇龙舌村人,故居信丰县嘉定镇龙舌村甘家坳,后迁居信丰县城郊水东坊。曾任山东道御史,大理寺左少卿,右都御史巡抚,两浙(浙东、浙西)巡抚、江苏按察使等官。
刻苦为学廉能为民
甘士价从小受其父甘文炳的严格教育,加之他自己勤奋好学,刻苦自砺,因而史传称其“少具文武资”,“弱冠通籍政事”。明代万历元年(1573年),甘士价参加乡试,一举中试。明代科举,特重八股时文,兼及句读经帖,务名不务实。甘士价少学于乡野塾师,父亲亦多注意培养他的实在本领,这就使他成年后悉心实务,力主经世致用之论。因而在会试以《中庸》应答时不能如举主之意,遂致失利而名落孙山。
展开剩余70%万历五年(1577年),再次赴京会试,中进士,是年,甘士价32岁,被任命为安徽夥县知县;不久,以廉能调任江苏丹阳知县。数年后,以政绩卓著升为山东道御史,官居五品。此后,甘士价奉命巡视山海关、居庸关、紫金关等边关重地。为官期间,无论在朝廷还是地方,他始终为百姓着想,特别能体察民间疾苦,常常仗义执言,为民请命。
甘士价任山东道御使时,正值倭寇猖獗,而朝廷的一些权臣居庙堂之高,只知钩心斗角。甘士价见此忧心忡忡,上书朝廷:廷臣不以国家百姓为重,为一己之私争权夺利,必然会让奸邪小人有机可乘,窃取国家权柄,如此国家就危险了。他提出应以国计民生为重,以团结一心为宗。
甘士价在财政方面也拥有卓越的才干,在江苏按察使任上时,他全力配合朝廷推行“一条鞭法”,以“不畏强暴、为民除害”闻名。当时执掌朝政的张居正,特别欣赏他的担当精神和改革措施。
共勉于善以维世风
明万历十七年(1589年),甘士价出任湖北按察使。两年后,甘士价调任江苏按察使。万历二十七年(1599年),甘士价以右佥都御史的身份巡抚安徽凤阳。万历三十二年(1604年),甘士价任两浙(浙东、浙西)巡抚,政绩突出。
在两浙巡抚任内,甘士价选用贤能,淘汰冗员,禁止宴会、娱乐、嫖赌、溺女等恶习。他以身作则,生活俭朴,禁止滥加税收,并开行商以通有无。他尤其重视农业生产,兴修水利。他还在杭州创立武林书院,经常讲学其中。他教育学生要反复实践,各尽人道,近则福家乡,远则福邦国,在庠序则为良士,登科目则为贤臣,退而不仕则与人共勉于善,以维世风。
万历三十六年(1608年),两浙地区发生百年未遇的特大洪水,大量田地被洪水冲毁,许多百姓无家可归,生产、生活资料荡然无存。可是按照“一条鞭法”规定,农民上缴国库的赋税都要兑换成银子。大灾之后,农民上缴实物都非常困难,如果还要缴纳银两,无异于雪上加霜。甘士价忧心如焚,急切上疏朝廷,请求留下数十万石漕粮赈济灾民,发放帑金赈济灾区,缓征织造捐税。同时,他派遣各级官吏深入灾区,及时、具体地解决灾区百姓的困难。经过甘士价的不懈努力,灾后两浙社会平稳,人心安定。甘士价离职时,百姓呈上“万民帖”,恳请他继续留任。
1608年,朝廷任命甘士价为大理寺卿。但因积劳成疾,他一病不起,未能赴任。不久,因治疗无效病故于浙江杭州。甘士价去世后,他的继任者沈学思根据浙江吏民官绅的要求,经朝廷批准,在杭州府芝松里建立甘公祠,以纪念甘士价的功绩,岁时祭祀,供人瞻仰。故土难离,落叶归根,甘士价最终归葬故里,墓葬于信丰县城水东九子岭(狗仔岭)。甘士价去世后七年(1615年),明神宗朱翊钧没有忘记甘士价这位忠介之臣,特派官员前来信丰祭祀,并御赐祭文一篇。
甘士价一生清廉为官、体察民情,为群臣所赞赏,为百姓所爱戴,是一位杰出的能吏、廉吏。旧县志载有他的《重修儒学记》《请发帑金赈济和宽织造疏》《抚浙勉在会诸生文》等文。
来源:《赣南家风故事》
发布于:北京市